一、關于對教職工返程返崗人員的排查摸底
1.學院黨委負主體責任,黨政辦負責人負責準确掌握全院返崗人員情況,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準确掌握本部門返崗人員情況,包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的旅遊探親休假地點、接觸人群、身體狀況等,要列出清單,實行台賬管理。
2.教職工返程返崗人員要主動向所在部門負責人報告自己、家庭成員及家庭外來人員流動情況,主動詢問,做好登記。
二、關于教職工返程返崗人員管理
1.嚴格按照“有序、可控、應急”原則,安排返崗人員上崗工作,突發情況按照體育學院應急預案執行。
2.假期一直居住在太原(或榆次),無異地出行及疫區(點)人員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報告無異常的教職工,學院安排适時錯峰工作(值崗),直至正式開學返崗工作;
3.假期曾有離開太原(或榆次)外出異地(湖北、浙江、山東、安徽、河南、天津除外)出行且無疫區(點)人員接觸史,已返回太原(或榆次)的,自異地返回太原(或榆次)之日起,自行嚴格居家醫學觀察滿 7 天、身體健康狀況報告無異常的教職工,報學院黨委備案後,由學院黨政辦安排适時錯峰工作(值崗);尚未返回的,近日安排安全返程,并按規定嚴格居家醫學觀察7 天,觀察期滿無異常者,安排适時錯峰工作(值崗);
4.假期曾有到湖北、浙江、山東、安徽、河南、天津等地出行或有湖北(武漢)等疫區(點)人員接觸史者,已返回太原(或榆次)的,自返回太原(或榆次)之日起,須嚴格自行居家醫學觀察滿 14 天、身體健康狀況報告無異常的教職工,報學院黨委備案後,由學院黨政辦安排适時錯峰工作(值崗);
5.假期外出且目前仍在湖北、浙江、山東、安徽、河南、天津等地區的教職工,按照當地政府相關疫情防控規定執行,嚴禁自行返程返校。當地政府管控解除後,須主動提前報告學院黨委并經批準後方可返程。返回後,嚴格自行居家醫學觀察滿14 天,按照要求報告每日身體健康狀況,無異常後,經學院黨委批準,由黨政辦安排适時返崗工作。
三、學院内部防控管理
1.學院黨委成員及學院領導要堅守崗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和學院工作正常運轉的基礎上,臨時實行靈活工作方式,可以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辦公。
2.學院在辦公場所入口處設體溫檢測點。
3.落實在崗人員兩檢、個人和家庭成員健康狀況日報告、密切接觸情況報告和請銷假等制度,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上報學校。
4.工作期間嚴格限制或取消公衆聚集性活動,嚴格控制各類集體活動,盡量減少會議、控制參會人員、縮短會議時間、提高開會效率。
四、關于職工個人防護要求
1.返崗教職工人員工作期間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串崗、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觸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2.如出現咳嗽教職工安全返程、錯峰工作(值崗)及居家觀察要求:返程返崗途中、辦公室内、電梯間内佩戴口罩;外出回家、飯前便後、接觸髒物,勤快洗手;少開會、少集中、少坐公交、不要聚會;避免紮堆就餐,打包帶回,單獨用餐;電梯勤消毒,辦公室做好日常消毒,勤開窗,常通風。
3.如出現咳嗽、發熱等情況應當主動向學院和所在社區報告,并及時到社區醫療衛生中心或發熱門診就診。
五、有關事項
1.教職工均須按照每天上午、下午兩次報告身體健康狀況,如異常,須及時上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時隔離和就醫各系部要将本地本部門排查情況彙總後。
2.各黨支部、全體黨員要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模範帶頭作用,全體教職員工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聯防聯控,履職盡責,共同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
體育學院
2020年2月10日